審計服務

為瞭解企業營運情況,管理層都會編制賬目,以便了解公司的財務情況,作為商業投資決定的指標。

凡於香港成立的有限公司,其管理層所制定的賬目,均須按公司條例(香港法例第三十二章)委任獨立核數師,審核每年的賬目,以便公司能向各股東於每年的周年股東大會省覽。此外,稅務局亦會要求公司於遞交報稅表時,附上已審核之財務報表,以便進行評稅程序。


服務包括﹕

  • 法定審計
  • 按照香港法例及香港會計師公會所頒布的核數準則而進行
  • 了解客戶的行業特性、企業的運作模式、管理架構、潛在問題及風險管理等
  • 客戶保持溝通,令到客戶了解企業財務狀況
  • 內部審計
  • 非法定審計(特殊審計)

公司甚麼時候需要繳稅及應怎樣履行稅務責任?

香港稅務局一般會在公司成立 18 個月後發出首份《利得稅報稅表》。然而,閣下應盡早在收到報稅表前完成 貴公司之賬目紀錄,並交由執業會計師審核。

稅務局通常會在 貴公司遞交《利得稅報稅表》後數星期內發出《繳稅通知書》(俗稱「稅單」),要求繳稅。

為減輕客戶行政及合規負擔,本公司將免費出任第一年之「稅務代表」,如閣下滿意本公司之服務,始需在第二年繳付第二年起計的年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