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香港成立公司均需向公司註冊處呈報公司詳細資料,以供公眾人士查閱。而公司章程是一間公司的主要合法的文件,它說明公司的權力和內部的規則。這些檔需于公司成立前提交到公司註冊處 (CR) 進行審批。於CR審批核准後,CR將發出公司成立證明書(CI), 待CI發出後,公司才可註冊成立。
成立公司服務包括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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